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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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出 处:
《特区经济》
1988年第1期
摘 要:
<正> 现状及其评价深圳特区自建立以来,在住房上形成了两种制度:一是对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外国公民以及企业职工实行完全的商品化经营制度;一是对本市事业单位的职工实行计划福利分配制度,在企业,实际上大部分职工也享受福利分配住房。这即是说,在职工住房制度上,深圳市仍然沿袭内地的模式:条块分割、低房租、高补贴、福利性、分配制。
关 键 词:
职工住房
特区经济
制度改革
福利分配
房产管理局
房产权
土地使用年限
一次性付款
贷款利息
市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