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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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州大学
出 处:
《南方金融》
2003年第9期23-25,29,共4页
摘 要:
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协议》。我国已加入了WTO,我国的银行与外资银行很快就要进行正面交锋,但我国银行在很多指标上都达不到原有的《巴塞尔协议》要求,而《新巴塞尔协议》的指标比原来的更高,这势必会对我国的银行构成一定的影响,而我国的银行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达到这些指标,中国银行如何与《新巴塞尔协议》接轨?本文将以新协议的三个支柱为原点进行探讨。
关 键 词:
中国
银行业
国际接轨
新巴塞尔协议
金融监管
资本充足率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