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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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
出 处:
《人民论坛》
2014年第A07期40-42,共3页
摘 要:
村民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目前,村民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方式、内容和效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增强村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村民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权利,真正实现村民持续而有效地参与农村社会管理。
关 键 词:
村民参与
农村社会管理
困境
对策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