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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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香港中文大学
出 处:
《清华法治论衡》
2009年第2期1-23,共23页
摘 要:
<正>导言如果说在古代、在中世纪,神学和哲学充当了法律研究的导师,而自然科学以及后来新兴的实证方法为现代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创新的可能性;那么,在现代、后现代之交,全球化、后全球化并存的今天,社会理论(宏观的、中层的或具体的)则很有可能承担起同样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关 键 词:
现代法学
社会法
法律社会学
分析法学
批判法学
实证方法
法学理论
法律论证
社会学法
西方法律传
分 类 号:
[D90]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