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前沿》 2014年第Z5期
摘 要: 双导师制,是指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实行为每位研究生配备一名学术(理论)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一名在公、检、法、司等实践部门工作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警官或律师作为实践指导教师进行联合指导的一种培养机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以塑造职业法律人为目标,而职业化的法学教育具有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双重属性,要求理实并重,双导师制契合了这一需求。本文在近年暨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双导师"模式的初步实践经验总结基础上,探讨双导师制的正确定位,解析实践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就其进一步发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分 类 号: [G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