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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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出 处:
《品牌》
2015年第11期101-,共1页
摘 要:
正常交易原则及其方法并非管制资本弱化行为的有效方法。为提高税法的确定性和适用效率,我国应该利用"两税合一"的契机,建立和完善以固定比例法为主、正常交易原则为辅的资本弱化税制。新的资本弱化税制应无差别地适用于境内和境外交易。在采用固定比例法设计中国的资本弱化税制时,应结合中国的国情实际,一方面要尽可能地使其接近正常交易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保该方法的灵活性。
关 键 词:
资本弱化
税制
固定比例法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