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
出 处: 《旅游学刊》 2013年第8期
摘 要: <正>在旅游市场中,政府、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是一个各有所归的铁三角关系。政府是市场监管主体(特殊情况下的义务主体);旅游者是市场消费主体,由于在旅游交易中居弱势地位,往往成为保护对象;而旅游经营者是市场经营主体,一方面要与其他旅游经营者竞争获得交易机会,另一方面要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归根结底,无论竞争还是交易,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活动都是围绕着旅游者展开的,构成了政府把旅游经营者作为市场监管对象的全部理由。可以说,行政监管的目标尽管是旅游市场的竞争自由和公平交易,最终落脚点必然在旅游者保护上面。
关 键 词: 旅游法 旅游经营者 义务主体 监管对象 铁三角 旅游服务 强制性信息披露 交易机会 行政监管 监管主体
分 类 号: [D9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