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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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
《求索》
2003年第2期91-93,共3页
摘 要:
执行救济是强制执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大意义。执行救济包括程序上的执行救济和实体上的执行救济,具体包括执行过程的异议、债务人异议和第三人异议,这些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有着丰富的理论学说和较成熟的立法规范。而我国民诉法仅笼统地规定了执行异议制度,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 键 词:
执行救济
执行过程
债务人异议
第三人异议
强制执行法
民事执行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