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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出 处: 《会计之友(下旬刊)》 2010年第11期
摘 要: 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往往需要权衡财务报告成本与税务成本。为了作出正确的决策,公司是否有动机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呢?文章以沪深两市2008年1061家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考察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证实了该假设。研究还发现,通过此途径所规避的所得税负极为有限,或许表明公司事实上会为其大部分利润操纵行为支付所得税成本。
关 键 词: 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 所得税税负 非应税项目损益
分 类 号: [F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