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宁波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15年第27期36-37,共2页
摘 要: <正>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点,重视理论知识的讲授,专注于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对基本原理的阐释,对具体实务不够重视。就教学内容而言,本科法学教育都是以各部门法律的知识体系为框架,教师的讲授以单调说教为主。法学本科各门学科考试均以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题型来考察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试题较为单一,学生往往通过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结果导致学生缺乏法律实务操作的能力。
关 键 词: 法学本科教育 名词解释 具体实务 案例分析 法律实务 专业知识教育 法律人才 法律职业 知识的掌握 法学知识
分 类 号: [D90-4 D9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