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出 处: 《经济学(季刊)》 2012年第4期
摘 要: 2007年年底我国决定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试点实施"家电下乡"政策。2008年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试点省农民可向政府申请销售价格13%的补贴,补贴稳定了全球金融危机中中国家电企业的生产,农民得到了实惠。但这类补贴政策有无提高社会整体消费率?我们将"家电下乡"试点视为一次准实验,用匹配的倍差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 with Matching)和2002—2008年的县级数据评估"家电下乡"对户均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2008年"家电下乡"并未使试点县户均消费增长高于非试点县。限定期限补贴某一种产品使得家电产品未来价格相对当前上升,使得农民的家电消费提前,信贷约束下的农户必须减少其他产品的当期消费。同时,对家电的补贴也使得非补贴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从而减少非补贴产品的当期消费。政府收入用于补贴同时也可能挤出了其他公共支出。
分 类 号: [F812.4 F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