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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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13期73-,共1页
摘 要: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虽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当有一个基本遵循,即应当以检察职能为依据和导向.并为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和检察职能的实现提供保障。回顾我国建国以来检察机关的发展历程.内设机构的变动呈现出两条较为清晰的脉络:一是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所引发的业务细分。
关 键 词:
机构改革
法律监督
改革方案
我国检察机关
权力监督
博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
诉讼法学
机构功能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