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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韩山师范学院
出 处: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第3期
摘 要: 地方院校法律实践教育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资源、实践教学体系化、教材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面临着实践性困境。为此,应通过改进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法学教材的实践取向,建立科学的师生实践环节评价管理体系,实行教学、研究与实践的互动,贯彻常态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等措施来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同时,注意理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技能训练与人格培养三个关系。
分 类 号: [G642.4 D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