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出 处: 《市场经济与价格》 2016年第8期19-22,共4页
摘 要: 2016年6月16日,广东省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主要调整学费标准、改革收费管理方式以及落实完善资助政策,当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调整学费增幅为20.2%,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据此,已保持16年不变的广东高校学费标准上调,并于今秋开学起执行。同样在今年确定调价的省份还有江西,而内蒙古和海南虽未确定调价。
关 键 词: 高校学费 学费标准 收费管理 因素分析 普通高等学校 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 影响因素 赵善庆 政府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