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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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经济(中旬)》
2011年第10期137-138,共2页
摘 要:
研究方法作为一种认识工具,受制于它的研究对象。而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其学科特点决定了法学研究方法的多元性。文章以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思想为引线,介绍了价值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和社会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各自适用范围和功能。这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视角和侧面研究法学,是相互弥补和依赖的。
关 键 词:
法学方法
多元化
价值分析方法
实证分析方法
社会分析方法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