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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11年第1期91-105,共15页
摘 要: 两百余年"天衣无缝"的美国宪法自始至今却没有设计紧急状态条款,这导致紧急时刻美国总统往往行使"超宪法权限"侵涉公民基本权利,为保证危机中的宪法依然有效,作为制衡者的法院需要比常态下对宪法进行更加审慎地解释。然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摒弃了遵循先例的普通法传统,在南北内战、一战、二战、反恐战争等紧急时期自由裁量了诸多敏感的宪法争议。
关 键 词: 宪法解释 联邦最高法院 人身保护令 反恐战争 涉公 巡回上诉法院 公民宪法权利 联邦法院 原旨主义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