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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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 2014年第11Z期135-135,134,共2页
摘 要: 我国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是基于现实需要和政策考虑而设立,但其欠缺正当的责任基础。外国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多以原因自由行为理论为其责任基础。引进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来解决我国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责任基础是关键。
关 键 词: 醉酒 危险驾驶罪 原因自由行为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