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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拟财产能否成为敲诈勒索犯罪对象的思考

作  者: ;

机构地区: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  处: 《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 2013年第3X期92-92,91,共2页

摘  要: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行为对象既包括人也包括财产。敲诈勒索罪直接侵犯的对象是人,但最终目的却是物。我国刑法明确将公私财物作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那么,虚拟财产能否理解为"公私财物"?

关 键 词: 虚拟财产 敲诈勒索罪 犯罪对象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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