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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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 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7年第1期752-759,共8页
摘 要:
在2006年对《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中,我国首次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来源于美国的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主要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主要的"特殊"
关 键 词:
职业保险
责任保险
普通合伙企业
强制保险
有限责任合伙
商业保险
强制险
承保范围
无限连带责任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