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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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系
出 处: 《学术研究》 2002年第8期74-80,共7页
摘 要: 香港回归前 ,遵循英国法的既有传统 ,条约不能在香港自动生效 ,必须通过英国或香港立法机关制定相关立法将之“转化”为本地法律。香港回归后 ,经中央人民政府授权享有部分缔约权 ,条约实践呈现稳定并持续发展的趋势 ,但条约在香港仍然不能直接适用 。
关 键 词: 国际条约 直接适用 转化适用 香港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