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 《理论月刊》 2015年第1期176-182,共7页
摘 要: 根据美国制度设计,美国国会主要有三种权力渠道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施加影响,即预算权、人事任命权与立法权。预算权与立法权可以影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裁定,而人事任命权可以影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们的任命。通过分析发现:国会的预算权没有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产生影响;国会的人事任命权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影响有限;国会的立法权则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构成主要影响。这也充分证明国会控制理论在运用中的局限性,即在面对非政治性的、半独立和专业性的机构时,其解释力具有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