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系
出 处: 《广西社会科学》 2001年第6期87-90,共4页
摘 要: 本文以新金融因素命名新经济时代出现的影响金融业发展的一些革新理念 ,继而尝试分析新金融因素已经或将会对现行银行法律制度产生的深远影响。新金融因素的概括准确与否可以商榷 ,但不可忽视这股全新的理念给现行银行法制带来的冲击 ,要赢得主动就必须首先求变。开放的世界需要中国 ,中国开放后将直面新金融因素 ,民族商业银行面对强大的外资银行 ,在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巨额不良债务的基础上 ,改进服务水平 ,调整信贷结构 ,拓展经营渠道 ,提高盈利能力 ,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亦应作相应的调整 。
关 键 词: 比较经济法 新金融因素 银行法制 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 信贷结构 信贷资产重组 债转股 巴塞尔协议 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