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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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韶关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旬刊)》
2014年第12期215-216,共2页
摘 要:
引入实践性教学模式,是改善高校法治教育实效的重要举措。教师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应遵从三条基本原则——即实践教学应照应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应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实践教学的重心在心理过程而非行为与事实过程。同时,教师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类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和考评办法,以保证教学的质量。
关 键 词:
高校
法治教育
实践性教学
基本原则
领 域:
[文化科学]
[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