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旬刊)》 2014年第10期41-43,共3页
摘 要: 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中引进了Bolar例外条款,这对于医药行业特别是仿制药商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施行4年多,对该条款并未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确立法律适用的具体细节规定,也没有合理专利链接制度与之相配合,不利于仿制药企业发展与壮大,更不利于创新药品的研发。为此本文意在此不足基础上,提出明确Bolar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完善相关专利链接制度、简化仿制药的审批制度等建议。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