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广州市新穗学校
出 处: 《中小学校长》 2014年第3期26-29,共4页
摘 要: 青少年行为矫正专门学校(以下简称“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行为偏差和心理偏常学生的专门学校,是实施早期干涉的有效措施,是国民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有效提高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能力,是专门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为此,笔者提出了在专门学校生态环境实行“五大优化”:即家庭环境的优化、校园环境的优化、班级环境的优化、师生关系环境的优化和同伴关系环境的优化,通过改变专门学生的生态环境,来影响和改变学生的价值观、是非观、人生观、达到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