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 处: 《特区经济》 2013年第11期177-179,共3页
摘 要: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发展史上的瑰宝。民间文学艺术的经济价值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代社会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民间文学艺术经过开发包装利用,带给商业开发人和利用人巨大的经济利益,而民间文学艺术的原权利人却并没有因此获得其应得的经济利益。而在国际上,民间文学艺术纠纷也不断增加。所以,增强民间文学艺术利益的平衡分配从而解决民间文学艺术的纠纷是现代国际社会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讨论的热点问题。利益平衡法则是民间文学艺术在版权保护与产业开发过程中始终应该遵循的终极法则,而其中,经济利益平衡要以权利义务的平衡为支柱,只有每个主体都能明确自身担任的社会角色,并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合理地享有社会权利,才能维持这种平衡,从而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