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出 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68-72,共5页
摘 要: 在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情境之下,社团组织都或多或少地带有行政化的特征。对广州市社团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社团的行政化程度较强。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借助政府的力量和资源优势来推动社团组织的创建及运作应该是一种现实可行且收效显著的路径选择,只不过政府在对社团管理予以适度介入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其自主运作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与社团组织发展的"双赢"。社团组织则需摒弃一味强调独立性与自主性的认识和做法,应在尽可能整合与利用各方资源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和提高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