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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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出 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3年第7期26-28,共3页
摘 要: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这是新世纪以来10个中央1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多元化、农民合作社”多类型合作问题。
关 键 词:
合作社
多类型
村集体经济
股份合作
有效载体
社会管理
合作问题
多元化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