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出 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3年第4期57-60,共4页
摘 要: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具有综合保税区功能,同时也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保税区还不具备综合保税区全部功能,深圳应依托前海管理局成立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授权统一管理深圳四个保税区的行政工作及与监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前海合作区先行先试等特殊政策,建立期货交易所试办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依托前海合作区以供应链管理中心为重点建设保税贸易服务平台;依托未来大前海大保税区将深圳建设成为高度自由化的贸易特区。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