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出 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66-71,共6页
摘 要: 公共信托理论源起于古罗马私法,对渔业资源的养护与管理具有特殊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渔业公共信托理论在美国的形成与发展均得益于法官对公共信托的解释功能。渔业公共信托理论的适用对象与空间范围持续扩大,极大地增强了其对渔业资源的增值与保护的意义。我国应当吸收渔业公共信托理论的合理内核,对我国现行渔业资源管理与养护制度进行重塑,实现其理论构想与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