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出 处: 《天府新论》 2013年第3期98-103,共6页
摘 要: 从社会服务和社会关怀的形式,即提供受体的"物质"或"劳务"来看,社会服务是单一的,而社会关怀具有多样性。从受体的金钱或物质性"反馈"来看,社会服务行为中主体可能有回报,也可能没有回报,而社会关怀则纯粹是没有回报的。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关怀活动是各个宗教的优良传统之一。辨析宗教界社会服务社会、关怀活动的异同,对于进一步规范中国宗教团体和个人开展此类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