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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政法论坛》 2013年第3期102-109,共8页
摘 要: 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各国反垄断法的重要目标。消费者福利标准具有独立性、正当性、适用的简便性,有利于实现公平分配的整体经济效率目标,已成为反垄断法实践中矫正效率主张的基准,成为竞争效果分析的重要标杆。消费者福利标准可以作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性的认定标准,消费者福利标准也可以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嵌入效率标准,或者在垄断协议豁免审查中独立作为一种标准去矫正整体经济福利标准的"劫贫济富",实现反垄断法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立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