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出 处: 《体育师友》 2013年第1期53-54,共2页
摘 要: 一、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目前,越来越多的高中和大学按照体育课程标准的要求,根据学生的意愿实施专项化教学,使得学生对某一运动项目的学习不再是“蜻蜓点水式”浅尝即止的学习。这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技战术水平,发展学生体能,提高身体机能,而且还要提高学生对该项目裁判能力。学生对某运动项目裁判能力的高低反映学生对所学运动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决定学生对项目体育素养的高低。然而在现实的教学中,很多体育教师都忽视了学生裁判能力的培养,缺少这方面系统的、深入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从而直接导致很多学生连所学运动项目的基本规则都不懂。基本违例、犯规的手势不会识别.不能在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