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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出 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99-119,共21页
摘 要: 清季停废科举前,晚清社会许多规制变化仍处于量变阶段。以停罢科举为突破点,制度变革产生链式效应:不仅开启了官制改革与仿行宪政的进程,而且对保举、捐纳、铨选等制度变革有所触动;司法改制与推广巡警,亦均以立停科举后学堂推广及旧学士子改弦易辙为基础。此外,清末推行专门、实业教育,与新政、宪政兴办实业的要求相互衔接,促进了传统农工商业的转型;女学与边地教育的启蒙,也有转移风气、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上述诸多变化在近代知识与制度转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晚清以降,新学"有用"与旧学"无用"的价值取向,亦伴随科举制终结而尘埃落定,在学堂教育中退缩为一科的经史,已无力承担传道与载道的重任,其日趋衰微与道德失范便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