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辽宁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
出 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2年第11期6-12,共7页
摘 要: 在对现有研究进行简单评述的基础上,对信用评级的公共产品性质进行深入分析,指出信用评级是纯公共产品,信用评级机构在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也拥有了相应的公共权力,信用评级市场具有特殊的公共性、强烈的国家政治性与国际政治性并具备"准金融监管功能和准监管权力"。从信用评级市场的本原来看,要打破信用评级市场的国际垄断霸权,必须由非特定国家控制的超主权的非盈利性的组织机构来提供信用评级服务,彻底厘清信用评级公共产品性质与信用评级机构盈利性之间的纠结。在具体操作中,则应明确目标,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