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韶关学院法学院
出 处: 《前沿》 2012年第18期60-63,共4页
摘 要: 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主要涉及人权保障与预防和控制犯罪两个方面。我国2012年3月14日修改的刑诉法确立了完整的审前羁押审查制度,将技术侦查和"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写入了法律,加强了对证人和被害人等的司法保护,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这些新增的内容使我国刑诉法与上述两方面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进一步接轨了。由于司法环境和司法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在这些新增的规定中有些内容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还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