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出 处: 《中国经济报告》 2012年第4期68-72,共5页
摘 要: 2011年我国提出了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5%的节能约束性目标,以及相应的二氧化碳减排强度目标,并在原有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排放物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新增了氨氮化物、氮氧化物排放两项约束性目标,即2011年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1.5%。但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得不够理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2%、2%、1.52%,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的下降1.5%的目标;全国万元GDP能耗仅下降2.01%,与年初制定的3.5%的节能目标有较大差距;与能源消耗强度密切相关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没有完成;氮氧化物不降反升,增长了5.73%。分区域来看,不同区域的节能减排完成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在节能目标实现方面,东部地区略好于中西部地区;在减排目标实现方面,除二氧化硫外,东部地区整体好于中西部地区。这与我国各区域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差异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从区域角度提出针对性对策,以更好地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关 键 词: 节能减排 应对之策 区域差异 单位 能耗 能源消耗强度 污染物排放量 中西部地区 二氧化硫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