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论广告荐证人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旬刊)》 2012年第24期19-19,40,共2页

摘  要: 关于广告荐证者的法律责任,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连带责任说、不真正连带责任说、补充责任说等,不一而足。本文认为:从侵权法角度看,如果荐证者与广告主有相互通谋的侵权故意、明知或应知所荐证的广告有侵权可能而放任损害事实的发生,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荐证者无与广告主通谋,亦未放纵该损害的发生,仅因疏忽大意未尽相应审查义务,其荐证行为与广告主的误导行为偶然竞合,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则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关 键 词: 广告荐证人 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相关作者

作者 王长进
作者 张丽敏
作者 杨芳
作者 李蕻
作者 申如栋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康秋实
作者 廖伟导
作者 廖芳
作者 张万坤
作者 张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