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论台湾不动产信托公示制度

作  者: ;

机构地区: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174-176,共3页

摘  要: 我国台湾地区1996年实施信托法,旧"民法"所确立的不动产物权意定变动规则,除登记生效要件主义之外,又增添了登记对抗主义。这种规则的实质是承认契约对于物权的形成效力,但因契约的私秘性限制该种物权的对世效力。最终,契约本身的效力和登记公示的效力,在不动产信托登记中形成默契性融合,这就是台湾"土地登记规则"的双登记簿制度。2002年台湾"金融资产信托条例"和2003年"不动产证券化条例"的问世,其不动产信托公示制度又面临着证券化所带来的物权变动公示困惑,但由于登记实务上尚能应付,故台湾立法当局秉承了实用主义的消极立场。

关 键 词: 登记对抗主义 双登记簿 证券化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相关作者

作者 王巨辉
作者 邓竞
作者 章美锦
作者 张园园
作者 谢红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机构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康秋实
作者 廖伟导
作者 廖芳
作者 张万坤
作者 张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