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广西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55-59,共5页
摘 要: 在我国,收容教养是对于触犯刑法但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采取的非惩罚性矫正措施。通过对南方G省唯一一所对未成年人实施收容教养的Y劳教所的实证调查,从其2009-2011年收容教养未成年人员的情况看,目前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存在着缺乏完善收容教养法律依据可循、教养模式处于封闭性状态、教育内容不规范、合法权利保障不到位、儿童福利配套体系有待健全等问题。对此,应建立系统的儿童福利与少年司法互动体系。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