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关系论纲——兼及罪刑关系的重构

作  者: ;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2年第3期63-70,共8页

摘  要: 罪刑均衡和刑罚个别化最初分别是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所构建的罪刑关系理论。两派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是一元的,所构建的罪刑关系也是一元的。随着两派观点的逐步融合,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逐渐由一元走向二元,这也导致罪刑均衡和刑罚个别化由一元向二元演变。作为二元的罪刑关系理论,罪刑均衡和刑罚个别化都追求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适应。罪刑均衡要求犯罪与刑罚保持对等性,刑事立法和司法都应该遵循,因而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罚个别化不仅要求刑罚与罪行,而且要与犯罪人的人身特征相适应,是处理具体刑事案件的要求,是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就二者关系而言,罪刑均衡是刑罚个别化的上位原则,刑罚个别化是罪刑均衡在刑事司法中的体现。

关 键 词: 罪刑均衡 刑罚个别化 关系 一元 二元 刑法原则 司法原则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相关作者

作者 佘小松
作者 闻渊
作者 林殉
作者 张惠华
作者 刘柏纯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机构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康秋实
作者 廖伟导
作者 廖芳
作者 张万坤
作者 张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