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出 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20-28,共9页
摘 要: 始于1980年代初的我国"市管县体制改革"曾经为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今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对市管县体制进行新的改革,我国一些地方先后启动了"省直管县"、"强县扩权"等试点,对一些地区新的市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的考察表明仍面临一些新问题。当今我国市管县体制改革路在何方?本文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我们应把握每一具体区域在不同发展阶段市管县体制的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采取有针对、有区别的市管县体制。在保留目前省级行政区划不作大改变的前提下,可采取多元的改革路径:一些区域仍需保留现行市管县体制;一些区域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在另一些区域可考虑"区域主义"理论导向的改革构架,将地级市改造为双层式的结构:上层政府(地级)由全能政府简化为仅保留诸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交通或者环保等功能的政府,下层政府(县级、乡镇级)维持不变,下层政府相应的权限自然地得到合理"松绑",为下层政府的创新能力与基本行动能力的提高开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