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出 处:
《史学月刊》
2012年第5期123-124,共2页
摘 要:
秦汉文献及简牍中常有“文毋害”一词。《二年律令·兴律》:“县道官所治死罪及过失、戏而杀人,狱已具,毋庸论,上狱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令毋害都吏复案,问(闻)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丞谨录,当论,乃告县道官以从事。”(张家山汉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62页)又《居延汉简》:
关 键 词:
张家山汉简
张家山汉墓竹简
二四七号墓
秦汉
小考
文物出版社
二年律令
居延汉简
简牍
领 域:
[历史地理]
[历史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