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6-21,共6页
摘 要: 互联网的天生草根性打破了国家对话语权的垄断,民众依托于网络这一平台将对某一事件的评价汇聚成强大的网络民意以彰显个体力量。在人民利益至上的宗旨下,法院和法官深受网络民意的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法院和法官对网络民意的尊重和敬畏在很多时候其实是对刑事审判公正的主动追求,而并非是对网民的曲意逢迎。基于网络民意影响审判的客观现实,法院和法官必须打破封闭审判的传统思维,以"坦然面对、谨慎回应、合理采用"的心态与网络民意进行良性互动,并适时全面公开网络关注的热点案件,确保刑事判决经得起网民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