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
出 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44-47,共4页
摘 要: 在保护金融安全的立法方面,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初期的金融立法数量较少;20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金融体制开始了大规模的改革,大量的金融立法应运而生,形成了我国金融立法的第一个高峰;进入21世纪后,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金融创新的步伐日益加快,金融国际化日益密切,在这些因素的刺激下,我国迎来了金融立法的第二次高峰。从法律形式上看,我国的金融安全立法包括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