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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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社会科学家》 2012年第1期16-20,共5页
摘 要: 道家以"道法自然"的哲学本体论阐释了宇宙万物创生、共存的和谐,辅以"崇大"、"贵柔"的辩证法思维,形成一种以"大和"为本质的思想。经由"道——德"或"天道——人道"的路径,道家呼吁以"不争"为处世原则,在治道层面阐发平等、自由、贵生等人道和谐之义,表达了无为之治与法务宽简的和谐法思想。
关 键 词: 道家 和谐 道法自然 不争 无为之治
领 域: [哲学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