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出 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2年第6期63-63,共1页
摘 要: 社区服务在广州并不是新生事物。广州-已建立较完善的社区服务组织体系,市、区以及一些较成熟的街道都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然而,除市级社区服务中心会体现出社会工作专业性之外,其他社区服务中心与社会工作关系并不密切,主要做一些服务性较明显的政务性工作。此情况从2009年开始逐渐得到改变,广州市在学习借鉴我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经验的基础上,陆续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在街道层面整合现有资源,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家庭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