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广东警官学院刑事技术系
出 处: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62-63,共2页
摘 要: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认为学习活动是以学习者为中心,学习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对于《刑事技术》这门综合性的应用型学科,教学中不但要让学生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还要完成相关的技能训练。教师通过理解抛锚式教学、支架式教学、随机进入教学等建构式教学方式,逐步实现以学生为主体,以"学"为中心;以对话型教学为主,优化教学过程;适当实施情境教学的建构式教学理论应用,进而推动《刑事技术》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
领 域: [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