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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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学系
出 处: 《政法学刊》 1999年第4期65-69,共5页
摘 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虽然于1981年在《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中对行政解释问题进行了界定与规范,但由于该《决议》内容的不完整性与非科学性,致使现实中的行政解释出现复杂性、不确定性的特点。我们认为,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有关法律解释的法律,明确行政解释之含义,规定其主体与权限,确定行政解释的对象、范围,理顺它与其它法律解释的关系,建立行政解释的司法审查制度。
关 键 词: 行政解释 解释制度 解释主体 司法审查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