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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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
2007年第4期725-726,共2页
摘 要:
人类最具独特性的事实之一是人性有着无限的多样性,这是差别待遇存在的客观基础。伴随福利国家时代的到不会来,实质平等要求合理的差别待遇的存在,同时要求法律制定平等和法律适用平等并重。如何确定合理的差别待遇的标准是实现实质平等的关键。就国外而言,美国确立三层次审查标准,德国发展禁止恣意理论,南非宪法明文规定审查基准,这些参照标准对我国宪法平等权保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 键 词:
差别待遇
合理性
审查标准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